政策 2024-10-10 10:22:04 來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一、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如何操作?
??答:請以按揭貸款發(fā)放銀行發(fā)布的實施細則為準。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提高?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00萬元提高到130萬元,其中繳存職工單人可貸額度不超過65萬元。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低于20萬元的,按20萬元確定。
??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一定比例計算,上浮優(yōu)惠僅享受一次且不可疊加使用:
??1.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經認定為綠色低碳建筑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shù)上浮20%確定;
??2.職工家庭近一年內出售存量住房,“以舊換新”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shù)上浮20%確定;
??3.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shù)上浮20%確定;
??4.高層次人才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shù)上浮50%確定。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如何確定?
??答:統(tǒng)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如何?
??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認定為首套房:
??(一)職工家庭購房所在區(qū)、縣(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監(jiān)管服務平臺掛牌出售的;
??(二)職工家庭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
??五、取消新出讓用地限價措施如何理解?
??答: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新出讓用地不再設置新房銷售限價。本《通知》發(fā)布前已出讓的用地繼續(xù)按原有合同約定執(zhí)行,合同中有約定新房銷售限價的繼續(xù)執(zhí)行限價,合同中未約定新房銷售限價的,不再執(zhí)行限價。
??六、限價措施調整后,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銷售有何調整?
??答:本《通知》發(fā)布前已出讓用地的項目,仍按原有政策執(zhí)行,繼續(xù)實施觸發(fā)公證搖號社保排序和限售等措施。本《通知》發(fā)布前已經明確限售的項目繼續(xù)實施限售。本《通知》發(fā)布后新出讓地塊的項目銷售時,購房意向登記家庭數(shù)量大于準售房源數(shù)量的,仍要實施公證搖號銷售,但不再實行社保排序和限售。
??七、咨詢電話
京滬同日取消普通住房標準
2024-11-19一線城市政策進入寬松期。李強:著力推進好房子建設
2024-11-19推動構建房地產發(fā)展新模式,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高品質居住需求。財政部:1-10月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6971億元,同比下降22.9%
2024-11-19在土地和房地產相關稅收中,契稅4273億元,同比下降12.2%;土地增值稅4347億元,同比下降8.3%。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2024-11-18擴大住房交易優(yōu)惠稅收政策覆蓋面,積極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0月房價釋放企穩(wěn)信號,一線城市率先反彈
2024-11-18房價拐點或已經到來。廣州:配建車位車庫與商品房同步銷售
2024-11-18購買商品房的業(yè)主自愿選擇是否同步購買配建車位車庫,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得捆綁銷售。國家統(tǒng)計局:對房地產市場后期走勢保持樂觀態(tài)度
2024-11-15向止跌回穩(wěn)方向邁進。重磅!住房交易全面降稅
2024-11-14房地產相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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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shù)
(2023-02)1571.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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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指數(shù) | 環(huán)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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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