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

房地產綜合規(guī)定 2025-04-15 09:59:27 來源: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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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安徽
  • 頒發(fā)時間:2025-04-14
  • 發(fā)文字號:合金管辦〔2025〕2號
  • 發(fā)文機構: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實施日期:2025-04-14
  • 效力級別: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 類別:房地產綜合規(guī)定

??各繳存單位、繳存人: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不斷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持續(xù)支持城鄉(xiāng)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促進我市住房公積金高質量發(fā)展,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取政策

??(一)優(yōu)化已故繳存人提取流程。一是簡化提取材料。已故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1萬元(含)以下的,其父母、子女、配偶可申請承諾辦理,無需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遺產繼承公證書。二是新增資金轉賬渠道。已故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提取轉至其本人社??ǖ纫活愩y行卡。

??(二)上調無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額標準。具體為:單身職工由每月1200元上調至1500元,每年度不超過18000元;已婚職工家庭由每月2400元上調至3000元,每年度不超過36000元。   

??二、貸款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均可按規(guī)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支持購買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可按規(guī)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的15%。

??(三)調整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比上限。還款能力系數(shù)由0.5調整為0.6,在保證借款人家庭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0%調整為60%。

??(四)調整借款人最高可貸年限計算方法。借款人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年限可按夫妻雙方貸款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

??(五)提高購買保障性住房最高可貸額度。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貸額度計算上浮20%,上浮后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我市規(guī)定的相應檔次最高貸款額度上限。

??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4月14日   

2025-04-15 更多

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shù)

(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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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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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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